肥城市第二高级中学招生条件:
应往届初中生,无不良嗜好,纹身,染头。
资助政策:
资助对象及标准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资助面平均占学生总数的10%,优先资助建档立卡、单亲、孤残学生、城乡低保家庭或持《特困职工证》家庭的学生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、少数民族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。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。